【原文轉自:中央通訊社 / 葉素萍

考試院今天說,今年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將於12月21日至23日舉行,暫定需用名額2070人,預定於9月11日至23日受理報名。

地方特考是規模僅次於高普考的公職考試。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可報考三等考試,起薪約新台幣4萬6000元;高中職以上畢業可報考四等考試,起薪3萬6000元;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,18歲以上國民可報考,起薪約2萬9000元。

考試院會今天通過,102年地方特考定於12月21日至23日,於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嘉義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、台東、澎湖、金門及馬祖考區同時舉行。

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指出,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6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1141人;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0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721人;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5類科,暫定需用名額208人;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070人。

考試院表示,地方特考採分區錄取、分區分發方式,分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桃園縣、基宜區、竹苗區、彰投區、雲嘉區、屏東縣、花東區、澎湖縣、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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