鑑於台灣非英語專業的外交官,英語能力不夠好,考選部有意修改考試規則,要求所有外交領事人員特考,不分語組都要通過「英語檢定」及格成績,列為應考資格,不過有考生質疑為何非英文組的要考有英文檢定測驗。

這項修正案,日前在考試院會中,有考試委員有不同意見,因而決定交付小組審查,為明年是否能如期實施投下變數。

英語學者陳超明表示,根據他的觀察,台灣非英文組的外交官,英文能力的確不好,但是英語是目前世界最多國家共通的語言,外交官到最後,最常使用的是英語,非英文組的外交官,英文能力還是要夠好。他完全同意要設這項應考門檻。

考選部官員指出,如果這項新的考試規則通過實施,將是首開國家考試承認外部考試的先例。

考選部指出,將英檢列為應考資格,先從外交特考開始辦理,未來會擴及到「國際商務」及「民航」等特考上。語言部分,目前先從英文檢定測驗開始,未來可能擴及其他語言,例如:日語、法語、德語或西班牙語等。

根據考選部的修正案,報考外交特考英文組的考生,要在報名時間前兩年內曾通過語檢定測 驗,目前承認6項檢定,包括:全民英語檢定、多益、托福、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ALTE)、雅思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等六 項。至於成績部分,英文組應考門檻為要達到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B2以上(約等同全民英檢中高級、多益785分以上的程度)。非 英文組的應考門檻為CEFR B1以上(約等同全民英檢中級、多益550分以上,含聽說讀寫)。

今年外交特考,將於9月7日到9日舉行,上周考試院會也通過增列四等外交行政人員2名。今年外交特考三等需用名額共40人,四等7人,合計需用名額為47人。

【原文轉自:聯合報 / 曹以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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